徵信社心得分享-通姦罪在什麼當下才算成立呢?是不是要捉姦在床才算是通姦呢?
普通人都認知上感到必定要委託徵信社將出軌的另一半捉姦在床,通姦罪才會成立,但是這並不徹底正確,換言之,就算沒有捉姦在床,法官依據事實情形自由心證來加以判定,通姦罪還是有可能會成立!
犯罪分為現行及施行後,當下被發掘,也就是所謂的現行犯,但是,大多數的犯罪皆為在施行後才被揭發,這時就必需由事實揭露來判定罪名是不是成立,證據的蒐集將是至關重要的一點.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証據認定之,沒有証據沒有法推定其犯罪事實.」 這裡所說到的証據必需要歷經繁瑣的查證才可夠成立,包含法定証據作法和法定偵查程序,証據作法包含:被告'證人證詞'物品'文書'鑑定報告'實地勘驗,《刑事訴訟法》對此訂定有仔細完善的規定,至於罪名是不是能夠成立,有罪的判定必需依據証據的力度來讓法官自由心證,
最高法院曾經提出: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証據,就算不局限於單刀直入証據,間接証據也包含在內;但不論其是單刀直入或間接証據,皆為訴訟上之證明,必需可以使普通人可以承接確信的真實程度, 而沒有合理之質疑存在時,始得據為被告有罪之認定.
簡言之,通姦罪的成立不侷限於捉姦在床才成立,若有其他人證'物證等等,如:有目擊者看過他們一同進入飯店;曖昧簡訊'照片等等.間接証據歷經檢方證實後,通姦罪一樣可以獲得起訴.最重要的是要有充足的證據說服法官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