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1-29 10:26:07)
捉姦一次不悔改,再捉第二次! 台中某陳姓作業員,和同事林小姐兩年前曾被陳太太捉姦在床,提告妨害家庭成立。但不知悔改的兩人依舊藕斷絲連,去年九月,再度被陳太太外遇蒐證成功!經法院裁定,陳太太二度共告妨害家庭成立。
三年前,陳先生和同為工廠作業員的寡婦林小姐日久生情,發生了婚外情,曾被陳太太在林小姐住處偕同警方捉姦在床,而怒告妨害家庭成功。去年九月,兩人帶著林小姐孩子三人一起出遊的畫面再度被陳太太撞見,怒不可忍的陳太太決定委託徵信社進行汽車追蹤。
徵信社調查人員將小型GPS追蹤器和竊聽器裝在陳先生的座車上,進行全天候的行蹤調查,有任何變化立即向陳太太回報。隨即在去年十二月,發現陳先生車輛逐漸開往偏僻郊區時,徵信調查人員隨即跟蹤全程錄影,成功紀錄到車體的晃動,並經由陳太太接應,晚間對陳先生車體進行外遇蒐證,成功蒐集到使用過的溼紙巾等物品,並且根據竊聽器所錄音到的外遇證據,陳太太再次提告妨害家庭通姦罪。
開庭時,被告兩人辯稱是因為懷疑陳太太在車上裝追蹤器,故以沾有體液的溼紙巾進行測試,然而法官認為,只要將車送廠檢測,即可查出是否有追蹤器,兩人說詞明顯有脫罪之嫌,判定陳太太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