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1-29 10:26:07)
台中一名曾姓男子投保八家保險公司,企圖詐領五千六百萬理賠金,其中一間以支付三百萬元,其他間保險公司抱持懷疑的態度,委託徵信業者進行調查,查出曾男仍可熟練開車,經法院裁定依詐欺罪起訴,判一年有期徒刑。
曾男去年九月到醫院進行檢查,要求醫師開立「雙眼矯正視力皆為0.1」的診斷證明書,以雙眼全盲為由向各家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一間保險公司支付三百萬元,其他七間保險公司心有懷疑,便委託徵信社辦理調查蒐證。
經過一連串的跟蹤調查、行蹤監控,調查蒐證畫面指出,曾男可自行走到停車場取車,不論路邊停車、路面轉向、倒車入庫皆發常熟練,在巷口還會兩側張望,難以讓人信服說他雙眼全盲。保險公司立即報警,警方以詐欺罪移送法辦。
曾男在庭上供稱開車時都是硬撐,並沒有所謂的裝盲,但法官認為以曾男的視力,在開車、行走、日常生活中,並沒有絕對的影響,故詐欺罪成立,依法判定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