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1-29 10:26:07)
在普及大眾的觀念中,外遇發生時,第三者永遠是最罪惡的一位,就因為他/她破壞了一個婚姻、一個家庭,就因為他/她的愛人是已婚,雖然有些案例是在第三者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的狀況下發生,但有些人並不是那麼想的,那麼,是甚麼原因讓這些第三者們在明知道會破壞他人家庭的情況下,依舊奮不顧身成為不道德的第三者呢?難道,愛情裡不被愛的才是真正的第三者?
外遇對象奮不顧身的可能原因:
‧遇上真愛,明知道會破壞別人家庭仍舊無法輕易放棄
‧追求真愛奮不顧身,就算對方已婚也一樣,相信真愛必勝
‧對婚姻制度的鄙夷,輕率成為他人外遇對象,然而只是眾多伴侶間的其中一個
‧追求刺激
那麼反過來說,深陷婚姻關係中的外遇者呢?
‧以外遇為手段來博取配偶的注意
‧追求刺激
‧支付金錢,當作在進行性消費
‧追求真愛
在此我們可以看出,外遇者通常都以追求真愛為由,而不惜拋棄家庭破壞婚姻,在普及道德觀中定會將此視為道德淪喪的行為,但是每個人都有追求真愛、追求幸福的權利,這時不如反過來說,婚姻又是為了甚麼存在?然而這樣討論會變成道德的口水戰,我們能掌握的只有:如何維持婚姻,既然已經選擇的對方成為自己後半人生永遠的伴侶,就必須為自己的選擇和對方負責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