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1-29 10:26:07)
台中縣有一位吳姓公務人員因為妻子嫌他沒牙齒又禿頭,所以生氣前往大陸嫖妓,並將不堪入目的裸照來氣他的妻子,林妻因為不堪精神虐待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林姓婦人。
吳姓男子與林姓女子皆是公務人員,結婚十五年並育有3子,林表示,去年起(103年)丈夫就已去大陸出差為由,其實陸續在當地買春,並用手機拍下多張與多女互動親密、衣衫不整、裸露的照片,並在回國時讓林女不經意的看到,讓他傷心難過。
林女供稱,她在接送小孩時發生重大的車禍,醫院發出病危通知要找林女家屬簽名,沒想到丈夫又到中國大陸嫖妓,只好由她姊姊代為簽名。此外,去年八月颱風時氣象局已經發布豪雨特報,沒想到丈夫還執意要帶小孩去海邊玩,並威脅要打他們狀恐嚇他們母子兩。
吳男辯稱說,是因為妻子一直嫌她又醜又老滅她男人雄風,對她沒「性」趣,他只好憤而去嫖妓,他才要故意出示不雅照來氣他,他認為男人有正常生理需求,並非罪大惡極。不過法官認為吳男對兩性關係有錯誤的理解,因此判准兩人離婚;最後林女得到孩子的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