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1-30 10:26:07)
徵信調查涉及到被查對象的隱私問題,也因此有人會好奇是否委託徵信社調查,便會觸犯相關法條、得不償失?未然,專業合法的徵信業者,會以合法的方式,在保障委託方權益的情況下進行調查,專業的調查手法同樣可以保護徵信調查人員自身的安全,避免犯罪疑慮。然而不專業的徵信業者,可能會涉及到相關刑責,讓委託人連帶受到影響。
以下為徵信調查業務中可能觸犯的相關法條:
‧《刑法》第二六章 妨害自由
第306條 無故入侵他人住處,可處三百元以下罰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第308條 第306條屬於告訴乃論。
‧《刑法》第二八章 妨害秘密
第315條 無故拆閱、窺視他人圖畫、書信、文件類,可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315-1條 無故利用器材進行錄音、拍攝、錄影等,用以窺視、竊聽或記錄別人的不公開的活動或身體隱密處,處拘役、三萬元以下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15-2條 為利益需求,提供器材給竊聽、窺視用途者,可處拘役、併科罰金五萬元以下、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19條 第315、315-1條皆為告訴乃論。
‧《民法》第五章 侵權行為
第184條 不經意或是故意,以不法手段侵害到他人權利者,必須付出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