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1-30 10:26:07)
35歲的林小姐和陳姓外商公司經理交往,林小姐卻劈腿劉姓男子。去年六月陳男意外發現林女和劉男的曖昧訊息,惱羞成怒的林女反控告陳男性侵和強拍裸照。法官依誣告罪將林女起訴,並依民法須賠償陳男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林女為某間理髮店的招牌髮型造型師,和陳男相識隨即陷入熱戀。去年六月,陳男護送酒醉的林女返宅,見林女手機不斷震動,打開來看發現大量林女和劉姓男子間的曖昧訊息和親暱照片,氣得和劉男理論,同時和林女發生爭執。眼見外遇曝光,惱羞成怒的林女,向警方報案供稱遭到陳男性侵害和拍攝裸照。
爭訊時,陳男說明自己和林女的男女朋友關係,否認性侵,以及林女外遇的經過。
據檢方調查陳男句句屬實,陳男以不訴處分,依法將林女起訴,處兩個月有期徒刑,同時依照民法賠償陳男10萬元精神賠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