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05-19 16:25:14)
台灣現在是採以結婚登記制的國家,所以不論是否有舉辦喜宴,只要沒有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就不能算是結婚,但台灣結婚的繁複禮俗,卻容易讓這一切吃了差錯。畢竟想要結婚的兩人,是各別來自不同家庭,在商討結婚的禮俗時,不免會產生爭執,所以很容易在辦理訂婚儀式時,就會因為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最後雙方連婚都不想結了,但是聘金都已經付出了,想在舉辦結婚儀式前喊卡,男方通常都會擔心聘金要不回,因為聘金是雙方對於訂婚的允諾。
不過其實男方大可不必如此擔心,因為在法律上所承認的婚姻,只有到戶政事務所去登記的才算數,如果因為雙方只有舉辦訂婚儀式,雖然是公開婚宴,但是在法律上並不是成立的婚姻關係,原則上這樁婚事就算解約,故男方當可以在法庭上提訴,為自己伸張婚姻的正義,討回原有的聘金。但是這些卻是一般民眾所不知道,故建議在面對聘金糾紛的這時候,不妨可以委託專業徵信社的協助,徵信社因為擅長協商,所以能為當事人分析法律知識,並協助以協商和對方達成共識,成功化解聘金要不回的婚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