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7-03-08 14:45:14)
現今科技日益進步,從一開始體積龐大扛在肩上都困難的錄影器材,到現在輕巧且攜帶方便的攝影機,甚至還製成多種偽裝造型,讓人可以輕易蒐證錄影、錄音,常廣泛被人民使用。除了大量用於徵信社跟監拍攝使用,警察蒐證錄影自保,到民眾車禍的案發經過等等,由此可見蒐證錄影機已不再是單純僅限於警察使用,它已融入到民眾生活裡,它靈活運用的程度超出我們的想像。
高雄市一篇偷竊的新聞,就是由被害者購買的錄影機蒐證檢舉,陳女在百貨公司餐廳上班,公司規定必須將隨身包上鎖於個人置物櫃,但從去年開始她意識皮夾裡的現金似乎減少,雖然金額不大且基於同事關係,又不能隨意亂指證他人,於是她去購買行動電源造型式的錄影機開始蒐證,結果拍到同事吳女打開她的置物櫃行竊,進而得知吳女因缺錢花用,因撞見陳女上鎖後未撥亂密碼,心聲把她當成提款機的念頭。甚至苗栗警察大量購買山寨版口香糖攝影機也因禍得福,警察表示出勤時,因拿警示錄影機體積較大,必須騰出手來錄影、錄音,一人經常無法獨力作業完成值勤與蒐證,遇到糾紛時,還要其他員警作證,引進如口香糖大小的錄影機,掛在胸前就方便作業,不但能保障自己權益也能蒐證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