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07-21 14:45:14)
徵信社的小編,小時候常常都聽媽媽在耳邊說著「做人要以和為本」、「凡事不要太計較」,但在出社會後往往發現有時候太過於謙讓,反而會讓對方吃定自己這一點。曾經有個向徵信社尋求協助的也遇到了這種問題,A開車撞到一輛汽車,接著第二輛車也撞了第三輛車,連環撞的撞擊之下,讓第二輛有人受傷,事後在警局寫和解書,A非常「有誠意」想解決這件事,主動承擔所有人車費用,包含第三輛車的費用,事後拜訪傷者還給了3萬的醫療費,但沒想到對方出院後還向A索討道義費用!不得不說,真是吃人夠夠(台語)。當遇到這種事,不用怕,也不用理會它們,因為之前在警局所簽的和解書,如果雙方已寫好賠償內容,這個契約就成立,也約束著雙方到這終結這件事,至於義責任於法更是無據,但如果對方有拿和解合約,千萬不要簽阿,簽了會有契約約束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