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7-03-13 14:45:14)
在現在的社會之中,房價越來越高,薪水卻沒有漲,這種情況讓尤其是現在的年輕人,想買房卻買不起,最終只能「租屋」,但租屋一定要簽約嗎?徵信社來告訴您答案!其實大部分的契約只需要口頭約定就能夠成立,並沒有強制規定要簽約,但對於不動產的契約,民法有規定,若期限超過1年,就必須立書面字據規定,否則視為不定期租賃。但在簽約時您一定要很小心,因為在這之中會涉及一些相關事項,像是提前解約之類的,若沒有在書面契約有特別附註,常會造成雙方權益與義務的認知爭議,而且據證不容易。為了避免雙發生方糾紛,並讓雙方無憑無證導致各說各話之下,讓整起事件難以釐清,此時,白紙黑字寫清楚雙方的權利以及義務就非常的重要,不要因為您的輕忽導致權利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