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7-03-13 14:45:14)
在現在的法制之下,「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講」!曾經有許多案件,都是因為有人逞一時口舌之快,造成禍從口出,如果不想因為這樣而惹上官司,最快最有效的辦法莫過於自我節制,千萬不要出口成「髒」。曾有A婦人懷疑丈夫與B女子有染,在只是自己的推測之下,竟擅自跑來B上班的餐廳找她談判,雙方爆發激烈爭吵,在這之中A一怒之下大罵B「不要臉的女人」,因此被B控告面子掛不住,因為是公共場所,所以A被判罰6000元。您以為只要不開口罵就沒事了?徵信社告訴您,其實「吐人口水」也算面子掛不住!小章(化名)不爽前夫要她閉嘴,所以對他吐口水,前夫因認為面子掛不住,控告小章面子掛不住,經判決後,在公共場所吐人口水算是輕蔑、羞辱他人的舉動,還好最好前夫在一審終結前撤告,否則小章就要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