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07-27 10:45:14)
在這個結婚率不斷下降的時代,影響台灣男女步入婚姻的因素也被大眾放大檢視,除了傳統保守觀念影響、社會道德觀感影響以及強制性的規範外,同性婚姻尚未通過也是其中一個原因。無法短時間內立即改善的情況之下,興起了婚姻制度外的另外一種選擇,也就是伴侶制度。
新興的伴侶制度,沒有性別規範、沒有性忠貞義務、沒有姻親制度、純粹以互相照顧與扶持為主。婚姻制度強調的是「整個家庭」,而伴侶制度強調的則是「伴侶」。伴侶制度與婚姻制度最大的不同,「朋友」也能締結成伴侶,只要二人願意互相照顧扶持,即使兩個單親媽媽,希望能夠一起扶養孩子,也能夠透過伴侶契約締結伴侶關係,直到二人想要解除關係為止。
徵信社認為,伴侶制度的規範與婚姻制度相同的部分差異甚大,但是其實都是維持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扶持與照顧的權益,婚姻制度不足的、不夠完善的部分,暫時由伴侶制度替代,往後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觀點的變遷,婚姻制度與伴侶制度將會漸趨平衡。然而,新的制度為的是幫助願意承諾照顧彼此卻無法進入婚姻又或者因其他因素不合用現行婚姻制度者而設立,並非給予逃避婚姻責任的人一個更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拒絕承擔,人與人之間的共存,不應該是靠著法律去規範才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