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07-27 10:45:14)
親密關係分為三種,家人、朋友及愛人,人類與生俱來就有一種歸屬感和去愛別人的需要,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也提及,人類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飢、渴、衣、住、行,再來就安全需求、社會需求,社會需求即為感情上的需要,如友情愛情歸屬感等等,英國學者吉登斯用純粹關係來描述親密關係,他認為在談戀愛或婚姻裡,存在一種純粹的關係,且這種關係不會受到外在因素影響,因為兩人結合是在情感上獲得滿足,不會因為對方長相、財產、教養程度等等各種原因來影響。親密關係是很難定義的,因為人是複雜的動物,不僅有各種需求慾望,且在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感受,所以很難用一個單一解釋來涵蓋,但我想大多數人都希望能找到一個真心喜愛的伴侶,期間能幸福快樂,伴隨到生命的盡頭。真正的親密,應該是在這段關係裡可以做自己,拋開虛假,並且容許另一半也是如此,當彼此能做到如此程度,才能意味「親密關係」。
在實施夫妻定義制的社會中,親密關係是婚姻的定義,法律也賦予婚姻權利及義務,若另一半和異性逾越親密關係的那條防守線,及侵犯配偶權,就好比出軌外遇,徵信社看過太多另一半和異性發生親密關係,吃上官司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