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08-02 10:45:14)
有血緣關係的親屬為血親,以具有共同祖先為特徵的親屬關係,一個人和另一個人所生育的後代,和這些後代之間的關係皆是。有血親關係的人會擁有共同的基因,且關係愈親近共同基因愈多,現在科技可以運用親子鑑定,來檢驗是否為血緣關係。也常有人會寫信詢問徵信社,血緣關係跟繼承有絕對關係嗎?在法律上,財產繼承權第一順位為直系血親,再來是父母親,兄弟姊妹,最後才是祖父母。直系血親就是子女、孫子女及曾孫子女等,假如繼承人有子女則由子女繼承,沒有子女者或子女死亡則遞補,由孫子女代位繼承。無孫子女則由曾孫子女遞補繼承,由此可見血緣和繼承關係極為密切,另外還有一種特殊關係,他並非與人之間有血親關係,但卻也緊密結合,那就是養子女,他與婚生子女的權力一樣。每次豪門爭產事件都會伴隨憑空降臨的私生子女,在法律上私生子女稱為非婚生子女,他們是有繼承母親的財產。但非婚生子女跟生父之間雖然有血緣關係,但必須要經過生父的認領手續,必須證明從小有生父撫育的事實,如供給生活費、教養費,書信中或言談以父親自稱,或直接稱呼私生子女為兒子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