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10-03 10:45:14)
社會風氣逐漸開放,人們對於自我的意識也跟著高漲,特別是女性主權抬頭特別明顯並且受到重視,加上同性戀者走上街頭,爭取與捍衛自主權,台灣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如今已經成為亞洲離婚率榜首。既然離婚率為亞洲之冠,照理說,離婚手續應該不會太過繁雜困難,但是其實要說容易,也還是有許多事項必須要注意。除了有重大事件訴請離婚判准以外,就是兩願離婚的部分。
結婚有結婚公證,離婚有沒有離婚公證呢?還是只要如同網路上所說,只需要兩名離婚證人做見證就可以?許多人對於這個部分都不清楚。一般而言,離婚證人是確認兩位協議離婚的男女,都有離婚的意願,對此作見證即可,但是離婚公證,則是由一名離婚公證人,為二人的離婚協議書中,牽涉法律的部分,做公證,亦即有法律效力,若一方未履行,則可不經訴訟,憑公證書強制執行。
各大徵信社承接的各項案件中,少不了離婚案件,無論是離婚諮詢或是提供離婚證人的部分,也有些夫妻會委託徵信社協助擬定離婚協議書,都會有相關的諮詢。離婚證人不等於離婚公證人,一般的離婚證人只需要年滿二十歲,有辨別是非的能力,且雙眼必須能夠清楚,足以確認兩造的離婚意願再簽名,但離婚公證人卻要到法院公證處或是民間公證人事務所,找專業的公證人對協議書內容作公證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