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11-22 11:37:14)
過去的台灣社會,有很長一段時間,已屆適婚年齡的男女是靠著媒妁之言結合,新婚花燭夜才能夠真正看清楚對方的長相,後來風氣漸漸變得開放,改為相親結婚,之後才轉變為現代的自由戀愛。但是即便大多數的人都是自由戀愛、選擇結婚對象,還是有許多全心投入在事業裡或是其他事務,導致沒有空閒時間參加聚會、認識新朋友的男女,會選擇相親結婚一途。畢竟婚姻雖然是人生的新階段,對很多人來說,卻只是生活的一部份,只要找個能夠相處的人,不需要有太多的濃情密意,亦或認為感情是能夠培養的,不介意從相親開始。
相親結婚與自由戀愛後結婚,最大的差別,大概就是自由戀愛不一定著重在條件而是感覺,能不能相處得來、價值觀念跟想法都有足夠的時間自己去摸索、探討,相親結婚卻往往是條件論,開出幾個條件,再從符合條件的異性中選擇自己較為中意的對象,若是雙方都可以接受,就開始討論及準備結婚事宜,是不是真正能長久相處,就是未來兩個人必須面對的挑戰。
雖然相親結婚的對象就是基本上符合自己的要求與期許,還是有很多人會感到不放心,畢竟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需要長久相處下去,不希望太過馬虎,擔心真的無法相處,要離婚也是麻煩,所以會委託徵信社做婚前徵信,或是協助訂定婚前契約,讓自己的將來多點保障,捍衛雙方的權益,也比較能夠安心步入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