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11-22 11:37:14)
從前的傳統社會,大多數的男女結了婚以後,都不會離婚,就算已經相看兩相厭、越看越討厭,也只會分房睡,頂多老公有錢就多娶幾個三妻四妾,不過即便如此,大老婆也還是有一定的身分地位存在,現今社會卻不同,婚姻制度中,必須要對元配忠誠,不得重婚,於是產生嚴重糾紛就可能嚷著要離婚,加上經濟蕭條,為錢離婚的夫妻人數越來越多。
夫妻兩個人要長久相處在一起,經濟大多數也是互相牽連,所以在花費上也會比較計較,畢竟是兩個人共同花用,持家還要養小孩,開源節流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是婚後才開始要求,一時半刻之間也很難改正自己平時的花錢習慣,如果對於買東西的看法又分歧,就很容易因此吵架,時間一久又沒有太大的改善,很有可能就會為錢離婚,更不用說那些花大錢買車買房要登記誰的名字、辦信用卡給另外一半卻不准對方刷超過一定金額的夫妻,為錢離婚幾乎是可以預期的結果。
夫妻起了離婚糾紛,要到徵信社做調解或是諮詢,也有很多是為錢離婚的夫妻,也許是夫妻間的財務分配糾紛、家用的開銷與支出分配有問題、孩子的撫養費用有異議、給婆家娘家的孝親費看法不同,都是為錢離婚的夫妻常見的理由。談錢傷感情,但是好好協調跟溝通,互相的讓步也是必要的,畢竟夫妻若能共白頭,其中深厚的情感是無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