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11-28 11:37:14)
從過去的傳統社會,一直到如今的現代社會,除了物資富裕、經濟繁榮以外,就連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模式也有不小的改變,特別是在於自主權益的部分,還有婚姻制度的改制,都顯現出對人權跟女權的重視,不再像從前的父權社會,三妻四妾、男尊女卑,甚至不開心還可以對妻妾暴力相向,在法律部分也有了明確的規範。
在大多數人認知中的暴力,通常都是動通常都是動手動腳、造成肉體上的傷害,可以經由外觀或是驗傷確認傷害的、可能威脅到生命的暴力,但是如今隨著社會的文明,有許多人雖然不動手動腳,卻會利用言語欺凌,造成被害者內心的創傷,特別是不想背上家暴罪名的人,就會選擇用言語傷害對方,殊不知,會對被害者造成心靈創傷的言語,也可以稱做言語家暴,亦是家暴的一種,只要被害者蒐集到證據,就能夠提告。
很多人都以為,只有肢體暴力可以提告家暴,因為驗傷就可以提出驗傷報告作為證據,言語家暴難以蒐證,沒有外傷也無法驗傷,口說無憑,就算看了心理醫生,也不見得能夠證明這些轉述的話可以作為證據,所以選擇隱忍,不過,就是因為有些事情獨自蒐證不易,台灣才會成立徵信社,專門替人調查跟蒐證。遇到言語家暴需要證據提告,委託徵信社協助蒐證,還自己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