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12-12 11:37:14)
自古至今,進入婚姻都是人的一生中不可或缺的過程,即便有少數人不婚,大多數的男女也都會有步上紅毯的那天,可惜的是,無論是過去或是現在,都有一部份的人,並非出於自願結婚,是受到威脅利誘才牽起另一人的手,締結一段不相愛的婚姻,不相愛、不幸福的二人,儼然成為了婚姻犧牲品。
很多人都以為,在現在這個可以自由戀愛、同居試婚的開放年代,應該不可能再出現什麼婚姻犧牲品或是遭到強迫的婚姻,但是卻仍然有許多這樣的人、這樣的夫妻,正存在世界的每個角落,等待救贖。企業聯姻、指腹為婚、奉子成婚,以及最近被吵得沸沸揚揚的同性婚姻平權議題,都與是否成為婚姻犧牲品一事息息相關。與不愛的人結連理、無論是為了利益或是人情,都是違反自我意志的婚姻,若是雙方相處不和睦、無法培養出感情,就只是有名無實的夫妻,就算被迫孕育下一代,也只會造成夫妻二人更大的痛苦,成為不幸福、不快樂的婚姻犧牲品。
在徵信社辦理的案件裡,看過各式各樣不幸福的婚姻,遇見各種不同的夫妻和第三者,更見證了許多受到旁人歧視眼光、強勢霸凌,最後只好噙著淚,牽起沒有感覺的那雙手,雙雙成為婚姻犧牲品。在這個每個人都該享有婚姻自主權的年代,只有少部分的人,必須忍受這樣的迫害,無論原因為何,婚姻對他們而言,都只是痛苦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