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12-16 11:37:14)
每個人的一生之中,一定會遇到幾次的生離死別,比較沒有直接關係的親友,給家屬送上關懷、上個香、包個白包,清明時節或是其他重要時日去看看塔位、看看墳,大概也就這樣。但是如果死者是自己的直系或旁系血親,比如爺爺、奶奶、父母、兄弟姊妹、子女,就會產生財產繼承的問題。
大家都知道,當一個人過世的時候,親人對於死者留下的財產或負債,就擁有繼承權,若是三個月內沒有提出拋棄繼承,就是按照比例分別分配給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和爺爺奶奶。許多人事先就知道死者的債務多於財產,於是會在三個月內提出拋棄繼承的申請,但是有些人卻不清楚財產和負債的多寡,或是不知道要提出拋棄繼承、忘記拋棄繼承,這都會造成替死者背負債務,直到還清債務為止。
大多數的死亡都是令人措手不及的,即便是早已臥病在床,也未能準確知道死亡的日期與時間。有些債務,是死者生前沒有告訴過親人的、有些債務,可能是怕家人擔心所以謊報過金額的、有些債務,很可能是死者自己替人做過保人,結果自己也不記得的,所以是不是要繼承遺產,很多家屬都搞不清楚。像這種情況,就可以委託徵信社協助調查,在三個月內,查清楚死者的遺產負債,只要趕在三個月內確定負債是否大過遺產,並且不要忘記拋棄繼承,就不用繼承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