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12-30 11:37:14)
我國法律規定通姦罪的成立要件,就是要有性器官結合,只有找到口交等外遇證據基本上還是無法提告通姦,故有許多案例都被判無罪,就算配偶外遇對象是同性也一樣。徵信社也接過好幾起抓姦委託案,明明成功抓到兩人通姦外遇證據,也順利提告妨害家庭,但法官審理認為外遇對象為同性,故無法構成刑法通姦罪,也讓民眾有同性外遇無罪的觀念。為此很多人得知伴侶外遇對象為同性會感到相當無助,除了要接受伴侶是同性戀或雙性戀的事實外,還要面臨無法提高的情況,心情會感到相當失落。在法律上,夫妻一方發生婚外情,通姦對象不論性別,都會對配偶造成精神和人格的打擊,刑法屬罪法定主義,通姦罪用的文字是有男女區分的「姦」,而不是沒男女區分的性交,因此同性之間的合意通姦無法構成刑責。國內同性戀到至今還不能結婚,是因為民法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且婚姻裡許多規定提到的夫妻,是只有婚姻關係的男女雙方,因此認定必須是異性才能結婚。但其實外遇法律有分為兩種,一種是刑事通姦罪,另一種則是民事求償,雖然通姦罪是同性外遇無罪,但有掌握到外遇證據還是能要求對方賠償,改為民事求償的話,只要證據齊全應該是能提告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