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6-04-22 11:25:14)
以往離婚都是需要夫妻的婚姻出現重大破綻,且能夠提出相關證實的方式,才能經由法官裁定離婚,自行達成離婚協議的狀況當然不在此限,不過因為近年來家庭暴力的狀況日益嚴重,婦女們為求安定生活選擇分居,但卻被禁錮在痛苦的婚姻之中,故經過多方考量與協議,法院擬定分居三年離婚的草案。分居三年離婚的草案意指夫妻雙方如果分居長達三年,且持續分居的狀況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請裁定離婚,部分婦女擔心配偶也許是為了成就婚外情而分居的,這樣的法案恐怕會損傷自己的權益,但此項草案也擬定但書,就是如果法官認為婚姻有維持的必要,那麼就可以駁回離婚的請訴,所以不必擔心這項分居三年離婚的草案會太過硬性。不過如果當事人要提出分居三年離婚不成立的證據,就會需要蒐集相關事證,以輔助自己免於成為離婚的受害者,所以這時候當事人需要的是專業的調查人員,建議當事人可以委託徵信社的協助,因為徵信社具備專業的蒐證實力,是能夠為當事人蒐集分居三年離婚反訴證據的調查人員,所以當事人遇到配偶提出分居三年離婚的訴求,也不需要太過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