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4-09-04 10:59:48)
大陸一名李姓男子的妻子經常中午不回家做飯、對自己不理不睬,甚至在兩人爭吵時妻子還數度提出要離婚,因而懷疑妻子有了外遇,便向朋友借了一輛廂型車,並連續好幾天蹲手在妻子上班的工廠門口,宛如變身成徵信社員般,苦苦守候了許久,終於在這一天發現妻子竟然坐上了同事的機車一起下班,次日,妻子到同事張男的家裡吃過午飯,還跟張男兩人共乘一輛機車去上班,途中經過一個行人道時,突然發現李男衝了上去,並且一邊臭罵妻子是"賤人、不要臉",一邊痛毆、暴打張姓男子,並且揚言告訴對方"今天死定了!"嚇得圍觀民眾趕緊報警,並協力將扭打在一起的兩人拉開。
經過警方偵查後,對於李男的說詞,被打的張姓男子並不知情,李男孩因此向張男要求賠償10萬元人民幣。而警方則是對三人進行勸解,並且對李男做出勸導,主動動手打人、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和恐嚇都是違法的, 而經過此事件之後,也讓李妻與張男兩人體會到有問題時該處理清楚,曖昧不清只會讓自己以及家人感到麻煩,並且產生不必要的危害,而目前三人均表示願意採用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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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精神出軌,一種是肉體上的出軌.是肉體出軌還是精神出軌才算出軌呢?唯有手牽手散步算不算出軌呢?
精神出軌是想法上的無限延伸,但是實際上並無採取哪一個面向的舉動.如果對有婚姻的人來說,此舉亦不構成犯罪.但大愛徵信社必須提醒民眾,對於另一半有精神方面的出軌行為,可必須要小心了,因為這往往都是肉體出軌的前兆,許多精神出軌的人只是因為沒有一個適當的契機,因此並沒有發展到肉體上的關係;但往往一旦有了機會,就很容易會發展出肉體上的關係.
肉體上的出軌,則是指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對已婚的人來說可構成《刑法》上的通姦罪,此舉可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普通若僅為純粹肉體關係,雙方無牽扯感情,只算是一夜情,並不是徹底的出軌,雖然這可以看做另一半的逢場作戲,不過在法律上已經觸犯了通姦罪.
而經常性的出軌則是在精神和肉體上同一個時間都發生關係,這也是最嚴重的出軌行為,通常都會讓夫妻之間面臨離婚的危機.
依據2006年網友大偵查,肉體出軌比單純精神出軌還算出軌,就是普通人仍然認知上感到肉體出軌較為不可饒恕.而網友判斷另一半是不是發生出軌的指標是什麼呢?雖然還是會考量到感情方面的因素和肉體上面的關係,但在這之中以是不是發生肉體關係為判定出軌的最要緊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