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外遇照跟丈夫鬧離婚,女子敗訴

(發佈時間:2014-12-18 10:13:24)

一名游姓女子日前懷疑謝姓丈夫外遇,兩人時常為此事而爭吵,游姓女子一直鬧著要離婚,但是丈夫一直不肯同意。後來游女雇用了專業的徵信社業者,偷拍到丈夫跟一名陌生女子在街上逛街、吃飯,讓游女十分氣憤。因此她拿著偷拍到的照片當作證據跟法院訴請離婚,並且要求丈夫分給她更多財產。但是法官認為這些謝男跟女子逛街吃飯的照片並不能夠作為丈夫外遇的證據,因此游女的請求遭到駁回。

原來32歲的游女跟謝姓丈夫結婚多年,兩人自己開設一間工廠,賺到錢之後買了車買了房。但之後一切都變了,謝男越來越晚回家,每次都說是在忙工作。游女懷疑丈夫外遇,但丈夫一直否認,因此她委託徵信社調查,偷拍到他跟一名女子逛街吃飯的親密照。後來游女拿著這些認定丈夫外遇的照片給法官看,希望可以以此做為離婚的證據,而謝男說他跟照片中的女子只是生意上的夥伴,偶爾吃飯聊天有何不可?而這些證據也被法官駁回,認為並不能證明丈夫外遇,判游女敗訴。

外遇照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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