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1-30 10:26:07)
方法共分為兩種:
˙在國內辦理離婚手續:
若是在國內辦理離婚手續的話,跟我們一般辦離婚一樣即可。只要將離婚協議書填寫好,然後找兩位離婚證人簽名和蓋章,再來雙方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即可。
˙在國外辦理離婚手續:
若是要在國外辦理離婚手續,又分為兩種分為「判決離婚」與「協議離婚」,步驟為先將判決離婚書與協議離婚書請專業人士翻譯成為中文,再向我國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進行驗證,再將證書帶回戶籍地在台灣的配偶辦理登記離婚即可。
那若是欲離婚的一方在國外不方便前往,該如何辦理呢?
只要在台灣的那一方將填寫好的離婚協議書寄至對方那邊,經該國的公證處製作一份授權書,之後將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以及授權書寄回台灣,在台灣的人在和另外在國外的委託代理人前往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