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1-30 10:26:07)
當自己的另外一半,與別人發生一夜情,這樣算是通姦嗎?
婚姻,是以夫妻互相扶持、共同生活為其目的,應要互相協助彼此保持生活美滿;夫妻應該要對對方誠實坦承,若是一方不誠實,則就違反了婚姻最基礎的義務並且侵犯到另外一方的權益。而「通姦」就是破壞婚姻的一大主因。
根據《民法》第195條:「侵犯非財產上的損害,如自由、健康或名譽。」
若是不法侵犯他人貞操、信譽、健康、隱私,或是情節重大者,得以請求賠償金額。若是信譽被侵犯者,則得以聲請回復信譽之處分。
此項請求權,不得轉讓或繼承。但是得以依契約承諾請求相關金額賠償,已經起訴者則不再此限。
基於婚姻關係,以配偶之一方被強姦為例子,在立法理由書上雖為舉例最具爭議的案例,但是解釋上應肯定之,因此被害之配偶得以請求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