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2 10:26:07)
徵信調查活動和銀行業關係最為密切。原因在於,徵信二字最基礎的定義在於建立在商業、利益上的信用調查,不論是對企業還是個人,信用都是在商業活動中的取得利益與否的最大關鍵,銀行掌握絕大多數人或企業的金融借貸信用資料,在利益的取捨間,銀行必須維護自己本身和個人、企業間的信用。
銀行作為信用的供給者,會有極大的信用調查需求,同時銀行也保有大筆個人融資信用資料,也是徵信機構的調查資料來源,往往銀行會成為徵信調查的提供者,或是徵信調查的委託者。然而目前尚無法規規範這些活動提供的依據,銀行業務之間彼此的資訊蒐集或使用戶信用等的業務資料蒐集,基本上無法可管。
在歐美地區,徵信社是所謂的偵探社,由於台灣法律的關係,大部分偵探社都叫做徵信社或徵信公司,私家偵探則是進行委託調查任務的調查人員,代表委託方執行調查權並收取因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