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2 10:26:07)
梁姓男子外遇且外遇對下為他生下1子,但是因為不小心將產檢的資料放在車上,被妻子發現然後對二人提告。後來妻子原諒了梁男,只提告第三者妨礙家庭最,梁男竟為了維護小三,在法庭上試圖製造偽證替小三脫罪,最後梁男也因為偽造文書罪被移送法辦。
梁姓男子與妻結婚14年,在2012年4月遇見了陳姓女子,並對陳展開熱烈的追求,原本陳女並不知梁已婚,到後來梁才坦承一切,但是因陳女已經對梁男日久生情且懷有她的孩子所以繼續來往。
2013年1月間,梁妻因為某天無意間在便利商店看到丈夫與一名年輕女子過從甚密,讓她懷疑丈夫是否外遇,2月底又在丈夫的車上發現產檢的相關文件,在質問過梁男後他坦承自己外遇。
梁妻控訴丈夫與小三陳姓女子妨礙家庭,檢警起訴二人之後,因後來梁妻原諒丈夫,撤回對丈夫的提告,因此地方法院審理陳女的相姦罪。
陳女堅稱梁自稱尚未結婚,才與梁男交往,直到檢方傳喚他去做筆錄,他才坦承因為梁說他膝下無一子無法傳後,所以他才將孩子生下。地院傳喚梁男作證,他坦承為了追求陳女才會騙他還沒結婚,而陳女是在他妻提告之後才得知梁男已結婚多年。
但是法官認為陳姓女子並未與梁家有任何的接觸,梁在邀他聚餐也堅稱只是朋友。要不是陳女知道梁已婚,無法公開這個戀情,怎會如此隱藏?法官認定陳女明明知道梁男已經結婚卻與他通姦,因此判7個月及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