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2 10:26:07)
基隆市一名陳姓女子去年不想小心把自己的HTC手機遺忘在新北市的一家日本料理店內,他以LINE電腦版登入,傳簡訊到自己的手機中,請求撿到的人能夠將手機送至派出所,她將給予感謝紅包,但是拾獲的林姓員工收到簡訊卻置之不理,執意要將手機帶回去給父親使用。新北市地方法院依照侵占遺失物之罪名對林姓員工開罰4萬元,且依佔有贓物罪判林姓父親5個月。
去年10月,陳姓女子與朋友到這家日本料理用餐,但離開的時候將自己的HTC手機遺忘在桌面上,陳女立刻傳訊至自己的手機,請撿到手機之人將手機送至派出所並將給予紅包,沒有想到撿到手機的都沒有回應,她靈光一動,想到自己有設定GPS手機定位系統,立刻打開查詢,經查詢後發現手機還在餐廳內,因此懷疑是不是餐廳的工讀生將手機占為己有。
事後查出,疑似店內林姓員工將手機帶回家給父親用,且將原本的SIM卡拆下換成自己的SIM卡;對此,剛開始林姓員工與其父親否認使用陳女的手機,但經通聯記錄查詢後,發現有陳女手機的IMEI碼,雖然林姓員工願意賠償5萬元,但是還是遭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