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3 10:26:07)
外遇往往是最容易破壞婚姻關係的原因,事實上,外遇是可以堤防的,藉由外遇發生期間的線索,及早發現,對症下藥,來避免對方說出那句「親愛的,我愛上別人了。」,到時婚姻關係可能到了無可挽救的地步了。
在過去,所有遭到背叛感情的人們,總會透過各種方式發現伴侶外遇的痕跡,然而這些痕跡又是讓他們更加痛苦的原因,因為藉由這些痕跡,證實了他們的猜忌和懷疑,無法繼續欺騙自己。
關於外遇的罪證,最簡單的就是”訊息傳遞”,相愛的人往往用文字來訴說彼此的愛意,通常會加以保存,像是電子郵件、手機簡訊、通訊軟體、實體書信、通話紀錄等,此類訊息會由於是地下戀情的關係而嚴加封存,越加密,反而越可疑;”相片”也同樣,不論是存在手機、電腦內的電子檔,還是藏在身上的兩人獲對方照片。
除此之外可能還有忘記銷毀的出遊票券、大眾運輸工具票券、不名發票等,不屬於任何人的私人用品、香水、口紅印、殘留毛髮等,都可能是外遇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