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3 10:26:07)
某唐姓空少與劉姓女大生發生婚外情,唐妻黃姓空姐聽聞,離婚前委託徵信社進行外遇調查蒐證,以此為證據,向外遇兩人提告妨害家庭通姦,同時求償60萬精神賠償,經法官判定,唐男須賠償30萬。
據了解,某唐姓空少與黃姓空姐在職場上日久生情,郎才女貌的組合頗受外人稱羨,但前年唐男在飛機上認識劉女,對方每個月固定幾次往返台北和高雄,對上眼的兩人便開始了這段婚外情,明知唐男已婚,兩人仍然一同投宿汽車旅館發生過多次性行為。
眼見丈夫日漸疏遠,黃姓空姐委託徵信社進行外遇調查和外遇蒐證,成功取得兩人親暱出遊照片,以此作為證據,黃姓空姐向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和精神賠償60萬。
同時黃姓空間打給劉女並錄音,以協議對方和丈夫分手的對話手法,成功套出對方間接承認和丈夫外遇的事實,經法院判定,唐男須賠償30萬作為精神賠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