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3 10:26:07)
花蓮縣一名沈姓衝浪教練與張姓女學生口交,教練的妻子當時懷疑自己的丈夫和學生有奇怪的行為舉止,因此請徵信社人員協助調查,發現自己的丈夫常常跟自己的學生有性行為,氣的提告通姦,沒想到沈姓教練竟辯稱「口交不算是性交」。花蓮地方法院31日依照《通姦罪》條例判沈姓教練與張姓女學員6個月有期徒刑。
據警方指出,已經結婚的沈姓衝浪教練因為在教導其衝浪時,會接觸到身體,加上張姓女學員身材姣好,上圍豐滿,沈男無法抵擋誘惑,因此發生了性關係。沈男妻子發現最近先生不太對勁,常常半夜時趁自己熟睡跑出去,因此委託大愛徵信社協助調查。果然女人的第六感是很靈的,調查回來發現丈夫和張女常常利用衝浪課後互相為對方口交,沈妻得知之後,氣得提告兩人通姦。
開庭的時候,沈男對法官說,口交並非性交,並不構成通姦行為。隨後法官解釋,只要以性器進入其他部位(包括肛門口腔或是其他部位)都算是性交,因此兩人被判6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