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4 10:26:07)
新竹縣健身教練劉姓男子被發現陳屍在黃姓殺妻兇嫌車,然而黃嫌在殺妻後,口供並未說明殺妻原因,和與劉男之間的關係,不清楚是否為感情糾紛,劉男與黃妻死亡時間不同的情況下,全案疑點重重,黃嫌仍在逃,檢方仍在調查中。
據了解,黃姓夫妻兩人相處和睦,平日以養殖魚類維生,家庭經濟還算富裕,和鄰居相處融洽,同時兩人皆為劉姓教練健身班的學生,不清楚三人私下是否有特殊交集。
根據警方調查,黃嫌近期財務吃緊,拖延貸款近百萬,根據黃嫌遺留在黃妻被害現場的書信寫道,黃嫌稱妻子揮霍成性,造成支票跳票等,依警方研判,應是黃嫌在和妻子爭吵財務問題時痛下殺手。鑑定報告中說明,黃妻死亡時間和劉男相差一天左右,令警方不解的,為什麼要在殺妻後隔天又加害劉男?
是由於黃妻和劉男發生外遇,黃嫌才憤而行兇?還是劉男不經意目睹黃嫌犯罪現場進而被殺人業口?警方不排除任何犯罪可能,持續追查凶器和嫌犯,全案尚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