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6 10:26:07)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同時和一對蔡姓母女發生性行為。4年前,陳男性侵蔡姓女友的12歲女兒得逞觸法入獄,當時兩人已育有一子。陳男出獄後,去年被蔡女發現陳男和女兒私通,且女兒已經懷孕,蔡女忍無可忍,通報警方,對陳男提出告訴。
發現自己男友和16歲女兒私奔,母親報警將兩人帶回警局,先是辱罵男友,後又轉頭責罵女兒,爭執不下,蔡母賞了女兒一巴掌。
警方表示,陳男在5年前和蔡母交往同居,兩人還有一個5歲的兒子,陳男在4年前性侵蔡家女兒遭判刑,前年2月才出獄。沒想到出獄後,回來找蔡家女兒,情投意合的兩人不顧家人反對竟然私奔,並且到處躲藏,而蔡家女兒甚至懷有身孕。
被蔡母發現兩人姦情後,規勸無效,只好向警方求助勸,少女表示自己是主動和陳男交往,但少女未滿18歲,警方依妨害性自主和誘拐最,將陳男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