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6 10:26:07)
徵信社承辦業務因應民眾需求,具有各式各樣的調查服務,然而調查過程中,時常會碰觸到個人隱私、企業秘密、個人信用、資產、警方辦案相關內容,使得調查工作時常遊走在法律邊緣。 在台灣,對於偵探行業並沒有確立,在檔案法、國家機密、個人電腦資料隱私方面的法條規劃也不夠健全,在民眾有需求的情況下,相關個人或企業的各式調查業務都是委託徵信社辦理,然而針對徵信行業也沒有制定相關法條來保障並規範徵信業者的工作項目,政府僅能推動資訊自由化、一些資訊取得限制放寬等,來減少徵信業者可能的犯罪行為,或是和公務人員進行勾結。 法律系學者表示,在徵信法尚未確立的現在,任何可能的正面調查蒐證方法,可能的話,還是必須偕同警方進行,才能避免可能的犯罪發生,保障民眾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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