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6 10:26:07)
桃園一名黃姓婦人無意中發現丈夫私藏的劉姓女子墮胎同意書,以及劉女寫給丈夫的心情手札,內容寫滿劉女對黃婦丈夫的思念和愛意,充滿小三件不得光之苦,黃婦怒告兩人妨害家庭通姦;經法院判定,黃婦丈夫處以五個月有期徒刑,劉女判三個月有期徒刑。 黃婦和丈夫結婚多年,去年5月,黃婦在整理丈夫衣物時,意外發現丈夫藏在衣櫃深處的劉女墮胎同意書和心情手札,內容從兩人3年前初相識、多次共同出遊、過生日、親暱合照、票券等紀錄,並且充斥著各種愛意字句和感情誓約。 黃婦以此向兩人提出妨害家庭通姦告訴,在審理過程中,兩人辯稱只是朋友,並無外遇或是通姦行為,墮胎同意書和心情手札只是劉女寄放在黃婦丈夫這裡而已,謝女也聲稱從未知曉對方已婚。 法院認為,謝女在手查中訴說身為小三的無奈,顯然知道黃婦丈夫已婚的事實,內文也有許多性愛相關討論,同時謝女的墮胎過程,黃婦丈夫是全程參與的,認定謝女和黃婦丈夫具有性關係,通姦確鑿,黃婦丈夫處以五個月有期徒刑,劉女判三個月有期徒刑,分別得易科罰金15萬和4萬元定讞。
財產調查 合約保密 問題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