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6 10:26:07)
去年8月一名何姓男子與胡姓女子在台南的林默娘公園車震,被胡女丈夫當場抓姦在車因此鬧上了警察局,何姓男子當場簽下30萬的本票來進行和解,但是事後卻改口說是被威脅才簽本票的,並上法院打官司否認,但是台南地院在開庭時認定何男在簽本票的時候沒有受到威脅逼迫,因此判他敗訴。 何男與胡女因為參加了朋友聚會而認識彼此,在去年8月25號,何男開車與胡女前往台南林默娘公園路邊車震。由於胡女丈夫數月前已經發現兩人可能有姦情,所以請徵信社協助調查。在何男與胡女在公園車震當天,胡女丈夫接獲徵信社回報,並通知警察抓姦,當場抓姦在「車」,發現兩人下半身皆沒有著衣物,胡女坐在何男身上,但事後兩人辯稱說是在聊天。 何男宣稱,胡女丈夫在當下以公布其不雅照來脅迫他簽下30萬的本票來進行和解,但是上法庭時,何在警局簽下30萬的本票之後,事後卻否認,兩人已經因通姦被送法辦。因此法官認定,何在警局簽本票的時候並沒有拒絕或是求救,因此判何敗訴。
專業徵信社 外遇時間 捉姦招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