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6 10:26:07)
根據現在的《民法》,離婚制度共分成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而另外一種是「判決離婚」。假如說夫妻雙方感情路不順,兩人都覺得這段婚姻在下去也毫無意義,因此決定好聚好散,則兩人就可以以「協議離婚」的方式結束兩人的婚姻關係。根據《民法》第1050條,離婚應該要以書面為主,並且有2人以上的證人簽名蓋章並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那麼離婚協議書該如何填寫呢?在現行法律上面對這項並無相關得規定,為了避免夫妻離婚之後在法律上還糾纏不清,建議您將離婚之後可能發生的問題,一一提出來與對方溝通,並做成協議。 離婚協議書通常的內容為: ˙兒女未來的生活費用該由誰負擔? ˙兒女要交由誰來照顧 ˙未來探視兒女的時間 ˙夫妻間財產的分配 ˙對方所需支付的贍養費用以及兒女的扶養費用 以上為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若是您還是有相關疑問的話,可以請撥0800-44-6666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大愛徵信免付費電話,我們有專業的婚姻法律專家為您解惑!歡迎您委託大愛徵信社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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