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9 10:26:07)
桃園市有一名已婚女子的婚外情曝光,林姓丈夫氣得提告,但是在桃園地院偵查期間,林妻與夫簽訂和解協議書,並答應每周做愛5次、每天陪他看電視、穿性感睡衣等奇怪的條件,林男才撤回對妻的控告。
根據了解,林男40歲,其妻27歲,皮膚白皙、面容姣好、身材火辣,與夏姓男子發生了辦公室裡的戀情,並從去年7月到今年1月在夏男住處多次發生性行為。
在兩人的姦情被發現之後,林妻否認並指稱夏男性侵,對方威脅自己要是不服從就將裸照上傳,因此就與他持續發生性關係,但是經過檢警調查後,認定林妻並非被脅迫,而是自願與夏男發生性行為,因此兩人依通姦罪起訴。
在檢方偵查時,林姓夫妻二人達成協議,並答應每周做愛5次、每天陪他看電視、穿性感睡衣等奇怪的條件,才願意撤銷告訴。
在桃園法院審理時,兩人皆坦承通姦,林男當庭撤回對妻子的告訴,所以只有夏男被依妨害家庭罪判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