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09 10:26:07)
莊姓女子控告許姓丈夫在6年前跟陳姓女子偷情生子,並控告兩人妨害家庭罪,因此兩人各判5個月,不過許男反告妻子偷偷在車上裝GPS來跟監他,檢警認為妻子是因丈夫違背婚姻關係才裝GPS的,是有原因的,所以妨害秘密罪不起訴,但是妻子違反了通訊保障法。
42歲的許姓男子跟37歲的莊女結褵多載,不過在許男跟26歲的陳女發生婚外情,並產下了一子,遭到莊女提告妨害家庭後,還繼續在一起,莊女因此在許男車上裝GPS來監控他的行為,並追查到兩人在公園路邊車震並有沾有精液的衛生紙當證據。
但是許男反過告妻子妨害秘密罪,但地檢署表示,莊女因為丈夫對婚姻關係不忠才裝GPS的,因此對妻的妨害秘密罪不起訴,但莊女違反了通訊保障法。
最後因為罪證確鑿,通姦者兩人依妨害家庭罪送法辦,並判刑3個月,而莊女並非電信業者或是郵政人員,未經過對方同意而擅自做出這種舉動,因此莊女也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