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10 10:26:07)
已婚的林姓博士生,經由網路遊戲結識一名國二陳姓少女,兩人陷入瘋狂熱戀,且發生多次性行為,並且限制陳姓少女交友行為,宣稱將離婚迎娶她,由於陳姓少女父母不接受,向林提出妨害性自處告訴。
林姓博士生就讀新竹某知名國立大學,現年32歲,已結婚5年,育有一子,經由網路遊戲認識一名住在桃園的14歲陳姓少女,兩人相約見面,情投意合,進而交往,時常私下會面,並且在車上、汽車旅館等地發生性行為,時間長達一年半。
林男害怕陳女變心,不允許陳女結交其他網友,但陳女仍時常和網友相約見面,最後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打電話向陳女父親告狀。陳父追問女兒,才揭發這樁不淪戀。
去年九月,林男和陳女父母經由調解會調解,為了和解,林男承諾會和妻子離婚,並取陳女為妻,但遭到陳女父母當場拒絕,雙方調解決裂,陳女父母向林男提出害性自主告訴。
在法庭上,林男否認和陳女發生性行為,聲稱只是協助她補習,並且介紹打工機會。
經過雙方在調解會上的錄音資料發現,林男多次承認與陳女性行為,還承諾願意為陳女的終身幸福做保障娶她為妻。法官認為,林男身為博士生,犯後還狡辯欲脫罪,毫無悔意,同時經過精神鑑定,雖然林男並不精神異常,但對陳女的多加控制,有接受相關精神治療的必要,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將林男判處十二個月有期徒刑,經減刑為七個月,並且需進行刑前治療直到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