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10 10:26:07)
結婚必拍婚紗照,似乎是現在的結婚風潮,沒有拍婚紗照又怎麼是完美的婚禮呢?然而隨著現在年輕人對愛情的一頭熱,往往在拍過婚紗後反悔不婚,婚紗照就這樣滯留在婚紗店,無人領取,造成消費糾紛,婚紗業者直喊無奈。
徵信社曾聽聞過相關案例:台北一位王姓男子在去年六月和熱戀的女友逛婚紗展時,受到現場氣氛的鼓舞,在尚未訂定婚期的情況下,當場先下包套的婚紗照組合,共三萬八千八百元台幣,並且向業者支付兩萬元訂金。
但不到一週,王男和女友便因為理念不和,一氣之下分手,結婚也理所當然告吹,王男向婚紗業者表明取消服務,希望取回兩萬元訂金,業者僅同意轉將婚紗包套轉讓他人,否則將沒收訂金。
婚紗業者表示,婚紗展租金和人員支出,合計約40萬台幣不等,訂金屬於婚紗業者保障不願輕易退還。王男仍認為不妥,已向消保會提出申訴。
根據消保官表示,經濟會規定婚紗業者定型化契約範本中表示,業者收受訂金不德已超過契約總金額的20%,也就是說王男最多支付三萬八千八百元台幣中的20%:7760新台幣,可依此向婚紗業者要求退回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