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11 10:26:07)
台北一名黃姓醫師和一名劉姓已婚女醫師,一起在一間內科任職,長期相處,日久生情,進而發生婚外情,多有察覺的劉女丈夫,委託徵信業者跟蹤妻子,在去年底成功發現兩人在醫師休息間,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房間內還留有性行為使用後的物品,以此為證向兩人提出妨害家庭通姦告訴。
劉女丈夫陳姓男子在偵訊時表示,劉女這半年來逐漸晚歸甚至徹夜不歸,懷疑妻子有外遇的他,便委託徵信社朋友開公道價進行外遇調查,發現劉女和五年前開始共事的黃男有曖昧,由於兩人警覺性很高,經過大愛徵信社人員專業跟蹤技巧,才找到兩個人的外遇後沾有體液的物品做為證據,得以向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該沾有體液的物品經過DNA鑑定,確定是黃男和劉女使用過的物品,罪證確鑿的情況下,兩人也無言以對,法官判定依照妨害家庭通姦罪起訴,求處三個月和五個月的有期徒刑,同時須支付陳男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