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11 10:26:07)
苗栗一對劉氏夫妻結婚6年,時常因為教養小孩的理念不同而爭吵,造成家庭不和諧,丈夫以妻子言行造成長輩精神傷害為由訴請離婚;法院認為雙方衝突是夫妻應當自行解決事項,雙方溝通不良問題並非無法解決的不治之症,不准許離婚。
在庭上,女方阿姨也出庭作證指出,夫妻高中畢業奉子成婚後,時常有口角衝突,男方多次想要藉機離婚,沒有夫妻共有意識。男方認為妻子情緒起不定,個性自我,不適合照料家庭,家中父母也受到媳婦個性上的傷害,無法共同生活,決定再提上訴。
最近的一次衝突在於夫妻倆為了孩子是否要補習的問題爭吵,公婆介入關切時,媳婦還回嗆公婆,雙方另開戰場,在公公決定打電話給親家來管教女兒時,情緒激動的媳婦出手拍落電話,還和婆婆發生激烈拉扯。
目前劉妻暫時搬回娘家居住,在庭上表示不願離婚,會努力改善脾氣,藉由良性溝通找出家庭和諧相處的方法。對於劉妻傷害公婆案,判處拘役90天得易科罰金。
婚姻中自然會有許多理念磨合的衝突發生,藉由良性溝通,才能維護感情,讓婚姻長久發展,大愛徵信社關心你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