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11 10:26:07)
探視權問題,常常是夫妻的兵家必爭,一個談不好,動輒動手動腳,大愛徵信社,以下跟大家分享新聞。
北市某高中的林女教官,因相處問題跟丈夫離婚。不過雙方對於探視權問題,並沒有共識。兩人在辦公室大打出手,林女也非常強悍,不但拿掃把、雨傘等公前夫,又在MSN上面罵前夫根本是無良的敗類。不是男人。地檢署之前依傷害以及公然侮辱等罪名提出公訴。女教官目前三十歲。跟丈夫在之前協議離婚。本來監護權歸母親,但日前,前夫去看孩子時,卻發現孩子早就被帶回家了。探視不成的前夫只好前往高中找太太理論。不過兩人愈講愈激烈,甚至動手動腳,女教官不是省油的燈,拿工具毆打前夫。丈夫於是拿了驗傷單控告前妻家暴。同時,前夫也表示女教官在MSN上打下諧音的咒罵,或是挑明他「不是男人」,所以告林女教官妨害名譽,目前地檢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