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11 10:26:07)
家人在監服刑,絕對是一大問題,如何面對自己親人的刑期,以及家庭婚姻聚少離多的問題,都是該家庭需克服的要點。如果沒辦法處理,很容易就讓一個家庭分崩離析,大愛徵信社,以下跟大家分享。
劉婦的丈夫販賣毒品,啷噹入獄,劉婦不堪這樣的婚姻品質,要求離婚。甚至為此不斷探監,高達84次。在一二審劉婦都敗訴,為什麼呢?因為一跟二審的法官都認為,劉在92年被判刑,但到了98年才離婚,中間的時間早就超過離婚的請求時限了。所以劉婦因此敗訴。照民法的規定,如果當事人犯罪,且判決有期徒刑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確定者。而擁有請求權者,如果在知情後超過一年,或事情發生超過五年後就不能要求離婚。所以劉婦雖然有著不幸的婚姻狀況,照規定卻不能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