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13 10:26:07)
同是女人,為什麼要為難女人呢?但是在新竹就有一樁類似的事件。大愛徵信社以下分享。
母親是離婚再嫁,本來應該對於再嫁的媳婦要多多包容,了解對方的辛苦,沒想到該母親不但不體諒,反而一再騷擾自己的兒子的媳婦。終於讓兒子狠下心來聲請保護令,母親則認為一切都是媳婦居中操控,一時失控痛罵自己的媳婦是賤貨。這樣的行為當然是違反保護令,因此地院只好依違法家暴法,讓母親被判拘役15天。但可緩刑。
該母親已經77歲了,法官也認為讓母子對堂公布不太妥洽,希望雙方能夠以別的方式解決。不過兒子堅持如此,法官參考雙方說詞跟情況,認為的確是母親的情緒問題,造成兒子的困擾,但因為社會風俗跟文化的關係,讓母親能夠緩刑兩年,希望能讓雙方能有溝通的契機。
母子失和,已經六年之久了,母親不喜歡媳婦離過婚的經歷,對此相當介懷,不過郭男不以為意,照樣跟對方甜甜蜜蜜。不過也許是刺激了母親的心聲,不但在兒子的居住處用粉筆辱罵兒子,甚至威脅要自殺,甚至動手巴掌兒子。讓郭男不勝其擾,只好聲請保護令。
不過保護令根本管不住郭母,照樣故我,不但貼兒子照片,上面寫滿咒罵的話,甚至寄到媳婦的公司,也因此郭男只好再次聲請保護令。
這樣的行為徹底激怒郭母,不但留惡毒留言,罵對方賤貨,或咒她不得好死,也罵自己兒子是狗男女。終於讓雙方的關係攤在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