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16 10:26:07)
大愛徵信社法律諮詢,曾經協助多名客戶解決各式法律疑慮,在此和各位分享一則法律糾紛案件:
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不滿丈夫外遇,竟闖入外遇對象劉姓女子的私人住所叫罵「不要臉」、「搶人老公」,劉女不堪受辱,控告陳女妨害秘密侵入住宅和公然侮辱,經法官判定陳女的辱罵僅為私下行為,不構成公開侮辱,判不起訴處分。
經檢方調查,劉女和陳女丈夫為業務合作關係,兩人關係密切,使得和丈夫感情早已生變的陳女心有懷疑,認為劉女就是丈夫的外遇對象,在半夜和丈夫再次爭執後,竟直接跑到劉女住處叫囂辱罵。劉女住處為個人工作室和住家合併,陳女侵入住宅時間為半夜兩點,不屬於一般工作時間,陳女不具有正當目的侵入住宅,檢方依照妨害秘密侵入住宅將陳女起訴。
同時,也因為陳女的侵入住宅,使得陳女的辱罵行為變成私下行為,非公開,故不構成公開侮辱罪,免除另一項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