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15-02-24 10:26:07)
大愛徵信社和各位分享一起一起情愛糾紛,日前台北市大安分局接受一名張姓女子的報案,提告某王姓男子傷害,並且提出驗傷單,經檢方偵訊才發現該名王姓男子和提告的張姓同性戀女子為「情敵關係」,王男介入這名張姓女子和另外一名蔡姓女子,是兩人感情關係中的「小王」。
據了解,張女和蔡女為女同性戀者,交往八年,兩人同居在大安區的租屋處,自去年五月起,張女和蔡女感情生變,彼此間常有小磨擦和口角衝突,同時張女的工作逐漸繁忙,時常早出晚歸,兩人感情逐漸不似以往。
直到去年十一月,張女難得提早下班早歸,一進家門便看到和蔡女糾纏在客廳沙發上的王男,怒不可忍的張女當場和劈腿的兩人理論,兩人情緒失控竟然扭打在一起,張女力氣不敵王男,造成手部和臉部瘀青,靠竟眼部的瘀血還使眼球充血。
張女到醫院驗傷,並向王男提出傷害告訴,王男也同樣對張女提出傷害告訴,但王男傷勢相對輕微,又介入他人感情,判決張女處一千元罰金,王男處四十五天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